宜良县列入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
发布时间:2012-05-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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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发改委通知,2012年我市共有11个县区列入全省30个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我县已列入重点县之一。需尽快编制《宜良县石漠化综合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12-2014年)和《年度初步设计》(2012年),上报省发改委批准。治理总投资按照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8:2比例构成,我县三年中央投资规模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地方(省、市、县)大约需配套600万元左右,其中:省级配套50%。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和《2012年度初步设计》。我县三年总投资估算3797.16万元左右。2012年中央投资规模已明确为600万元,待省发改委批准《实施方案》和《2012年度初步设计》后即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