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09-07-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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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原件6份);
2、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3、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申报情况报告(原件1份,加盖公章);
4、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5、拟转移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拟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成分、数量清单、包装、标识情况、拟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预定转移时间及路线(原件1份,加盖公章);
6、申请将危险废物由本县转移至县外的,应提供接受地区县级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在《昆明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上签署意见)(原件1份)。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格,该表格可到县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免费领取,或直接登录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kmepb.gov.cn )下载。
2、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3、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申报情况报告(原件1份,加盖公章);
4、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5、拟转移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拟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成分、数量清单、包装、标识情况、拟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预定转移时间及路线(原件1份,加盖公章);
6、申请将危险废物由本县转移至县外的,应提供接受地区县级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在《昆明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上签署意见)(原件1份)。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格,该表格可到县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免费领取,或直接登录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kmepb.gov.cn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