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水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宜良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12 17:38 发布人:宜良县水务局
2020年4月1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宜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宜政办规〔2020〕1号文件,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及水质检测和水费收缴做统一规范。《办法》实施以来,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极大提升我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我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及水质检测合格率显著提升,为推动水价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村工程运行管理权责不清,属地政府主体责任统筹不足;二是水价核定及水费收缴有待完善;三是水质提升有待强化。同时,现行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未涉及社会资本投入所建设的工程如何管理。因此,有必要修订《宜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宜政办规〔2020〕1号文件,以适应目前新形势、新要求,推进我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宜良县水务局结合实际对《宜良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2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ynylswjbgs@126.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宜良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宜良县匡远街道环城南路34号(邮政编码:652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宜良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三)电话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871—67594588,0871—67594939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