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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云南宜良产业园区机关编制了《云南宜良产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园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云南宜良产业园区应当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领导(包括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等)、机构设置(包括机构简介、内设科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单位简介(包括成立时间、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信息)等。
(2)部门动态:
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重要会议、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包括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公告等。
(3)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上级文件、本级文件)等。
(4)企业服务
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有代表性中小企业简介。
(5)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云南宜良产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宜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yl.km.gov.cn/)上查阅该《目录》。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以政府网站网上方式公开;本单位还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公开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云南宜良产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办公地址:宜良县北古城镇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65210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1—68160088
传 真:0871—68160088
邮 箱:190940060@qq.com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六项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本机关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申请受理机构为:云南宜良产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办公地址:宜良县北古城镇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652100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1—68160088
传 真:0871—68160088
邮 箱:190940060@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政府网站(网址:http://yl.km.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形式提出:
(1)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人:云南宜良产业园区,邮寄地址:宜良县北古城镇工业园区,邮政编码:652100,联系电话:68160088。
(2)网络申请。请登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km.gov.cn/kmysqgk。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4)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871—68160088。发送传真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5)邮箱申请。请申请人填写《昆明市宜良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将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及申请表一同发送至19094006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和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单位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1—68160088(云南宜良产业园区综合管理部),邮编:67521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