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4 11:07 发布人: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就《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听证事项
对调整《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拟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点举行。
三、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的听证代表共21-23名。
听证代表主要从拟听证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熟悉拟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和法律工作者,以及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中产生。
四、新闻媒体参加人员
人员1-2人,由听证机关邀请。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对拟听证事项有一定了解并有议政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宜良县城市管理局申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中午12:00。
(一)听证会报名统一使用《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申请人可登录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板块(网址:http://www.kmyl.gov.cn/ygzfsxzd/zdjctz/)页面下载;
(二)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宜良县迎宾路108号)303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信函、传真报名的,请填写好《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函寄或传真至宜良县城市管理局(邮编:652100,传真:67598488)。信函报名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四)网上报名的,请填写好《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673262015@qq.com。
申请人未按照《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规定的内容详细认真填写,或未按照听证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未申请。
六、参加人员确定
经核实并确定的听证代表、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等人员名单将在宜良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参加听证人员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七、其他
本次听证会的具体相关事宜,请与宜良县城市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吴新林/赵千俊
电话:0871-67590356 传真:0871-67598488
特此公告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