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cgj.km.gov.cn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0104111-202604-529004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4-07 10:05
名 称: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市环卫清扫、收运、处置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环卫,购买,城市管理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市环卫清扫、收运、处置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发布时间:2026-04-07 10:05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处置工作标准规范,《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6〕1号)的有关要求,昆明市环卫清扫、收运、处置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环卫清扫、收运、处置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目录代码:B0501。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 主要内容

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国家规定条件的专业机构辅助开展监管工作,完成昆明市环卫领域专业安全风险评估,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处置企业安全专项培训,环保督察验收技术指导等工作,推动环卫监管体系高质量发展。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6年预算“昆明市环卫清扫、收运、处置监督检查辅助服务经费”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纳税良好记录。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组建的服务团队,需要熟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

(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任何涉及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受托项目的信息情况。

六、 目标要求

(一)每半年辅助开展1次全市环卫领域安全作业集中培训工作,对环卫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特种作业、事故案例分析等理论培训,同时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急救等方面的实操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每季度协助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开展环卫行业(重点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评估、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隐患治理情况核验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并出具真实合法的评估意见报告,并配合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完成治理方案等的制定,提高管理效能。

七、 服务期限

自招标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八、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进行服务购买,以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合同签订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响应文件递交

(一)请响应方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纸质标书、电子标书、明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投标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

(三)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69室。

十一、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0分);

(二)服务方案(30分);

(三)近三年的有关业绩材料(20分);

(四)服务承诺(10分);

(五)服务团队(30分)。

十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69室

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 0871-63184088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5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07000700号-1

联系电话:0871-6318428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00008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