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昆明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搭建购买项目的(比选)采购公告
拟对本单位“昆明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搭建服务购买计划项目”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5万元(城市管理宣传经费)。
(二)采购内容:昆明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搭建服务购买计划项目。
(三)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1月内,网站上线1年内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承接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五)具备承担网站设置的能力和经验,能够部署网站信息发布CMS系统;具有提供完成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门户网站搭建符合国家和省、市等相关政务公开评测体系。
(六)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起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份。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7:00。
(三)递交地点: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楼144室。
四、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0分)。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起的纳税和社保证明)等(20分)。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30分)。
(四)服务团队(20分)。
(五)服务方案及承诺(20分)。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71—67493850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搭建服务购买计划
为做好市园林绿化局宣传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门户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搭建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市园林绿化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预算资金
5万元(代码:B1201)从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城市管理宣传经费中列支。
二、 工作内容
搭建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市民了解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渠道,同时门户网站各栏目搭建符合国家、省、市对门户网站开设的工作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三、 承接标准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承担网站设置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提供完成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
(五)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 目标要求
1、 搭建内容包括部署网站信息发布CMS系统,开发制作市园林绿化局门户网站展示页面,设置局长信箱互动交流平台以及按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门户网站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 门户网站搭建符合国家和省、市等相关政务公开评测体系。
3、 政府门户网站搭建应遵循实用、美观、可维护、可扩展的原则。应保持庄重、严谨、美观、大方的整体风格,配合富有亲和力的网站设计,简洁合理的布局,充分体现服务型政府网站的建站宗旨,体现昆明市园林绿化工作特色。
4、 内容应包括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等必要栏目;园林动态新闻、园林旅游等特色栏目,栏目目录逻辑结构应一目了然,清晰可见。
5、 配合做好网站域名及报备的有关工作。
6、 门户网站上线运行后1年内,按照市园林绿化局的工作要求及时对栏目和网站页面进行调整。
五、 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1个月。
六、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要求,由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按照内控、财务等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