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下属正县级独立核算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城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拓展城市管理渠道、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区域化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借力创文有效控制占道经营行为,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市区联动大力开展市容市貌小广告综合整治行动,尽职保质做好人大政协议案件及信访件督查督办回复工作,强化督察,不断增强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提升城市管理队伍形象,固化城市管理成果,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2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3.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19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9.09万元。2020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预算减少385.96万元。2020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2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71万元,占总支出的78.91%;项目支出384.42万元,占总支出的21.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2,20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84万元,占总支出68.44%;项目支出697.25万元,占总支出32.56%。2020年度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8.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1.8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4.42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7.25万元。
项目支出完成主要工作:
1.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2020年确保完成卫星遥感监测疑似违法违规建筑2500万平方米以上的目标任务。截止2020年底,拆除12397宗,面积1137.41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开展主城区至呈贡重要路域两侧村庄违法违规建筑重点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各类违法违规建筑194.14万平方米的工作任务。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1127宗,面积75.12万平方米,完成率38.69%。
(2)做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和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的昆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完成62条道路两侧各类违法违规建筑117.5万平方米的工作任务。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1127宗,面积75.12万平方米,完成率38.69%。
(3)以主城八区、空港经济区、晋宁区为主,其他县(市)区城镇集聚区为辅,高速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范围外、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范围外、出入城口、景区及公园周边、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外、出入滇池河道两侧控制区范围外、阳宗海保护区周边、火灾隐患点等为重点,经辖区政府、管委会核实确认的治理工作目标,2020年完成各类违法违规建筑2066万平方米的工作任务。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9178宗,面积944.79万平方米,完成率45.16%。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截止2020年底,查处涉及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类违法建设案件,结案4件,罚款551.2万元,正在办理 3件。
(5)按照《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遏制住宅小区私搭乱建行为的发生,会同辖区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侵占住宅小区公共利益空间业主的政策宣传,严把施工设备、材料进出关,对侵占公共利益空间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并及时制止新增侵占公共利益空间的违法建设行为。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书面通知,对违法建筑不得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得出具相关证明。违法状态消除后,经当事人申请,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并书面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后才能取消限制措施。截止2020年底,共完成违法搭建产权解冻案件45件的核实工作,正在办理3件。
2.渣土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渣土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实现122家渣土运输企业,3087辆渣土运输车辆全面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运输处置工程弃土775万立方米。按照“一点一策”、“两点一线”闭合式管理模式的原则,主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集中组织开展对巫家坝片区保利总部及配套项目等12个重点工程现场积压、贮存工程弃土进行专项处置运输,累计清运工程弃土206万立方米,确保重要片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强化“人防+技防”管理模式:依托不断完善的昆明市建筑垃圾北斗监控平台全面实行电子处置备案卡核发,实现审核、办证信息化;通过远程监控管理渣土车,有效打击查处私拉乱倒,杜绝“黑土场”现象;推广运用移动执法app,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流程;全面推广“昆明渣土通”软件,提高渣土处置运输市场公开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工程分包、转包,利益层层盘剥的现象,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全市共核准渣土运输企业133家,渣土运输车辆4243辆(其中:新型智能渣土车3983辆,老式渣土车260辆),推广利用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国六排放标准的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640辆,待260辆老式渣土车在年底退出主城区渣土承运市场后,昆明市主城区将实现100%推广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部门共计检查施工工地18208家次, 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8份,对389家次未按要求设置和使用“三池一设备”的施工工地,现场督促整改,查处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渣土的工地11家,查处各类违规案件1518起,罚款589万余元。
3.小广告治理工作:2020年1月至10月,全市城管部门共清理覆盖违法违规小广告17.8万余条,查获违法违规人员382人(口头教育为主),没收违法违规小广告宣传物4.1万余张,累计使用89.6万条端口线路对627个小广告电话号码进行追呼,累计追呼158.6万余次,行政处罚26宗,罚款13000元。其中查处3宗涉旅小广告案件,查获违法人员6人,收缴旅游广告220余张,追呼旅游电话号码6个,案件已移交昆明市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共上报11期旅游周报。组织力量安排3个巡查小组,每周不少于3天在全市景区、景点周边开展巡查督察,发现涉旅问题及时向所属辖区城管部门进行了通报和协同现场处理,已要求辖区将涉旅小广告线索移交辖区文化旅游部门进行查处。全市城管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18354余辆(次),58741余人(次),与其他成员单位联合行动320次。
4.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
(1)占道经营整治情况。
全市主城区共清理占道经营30余万起,取缔流动摊点10万个,整治夜市烧烤摊2.3万余起。
(2)校园周边整治情况。
每周安排人员督导各辖区执法中队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人员蹲点值守,规范车辆的停放,维护社会秩序。整治学校周边各类违规广告牌和条幅广告及遣散违规散发广告的人员。全市共取缔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4.7万余起。
(3)农贸市场周边整治情况。
按照我局“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共劝导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9万余起,整治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50万余起。
(4)占用消防通道整治情况。
为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行为1.4万余起。
(5)水环境污染整治情况。
根据加强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城区水环境治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对昆明市35条入滇河道的日常检查,违法建设整治1219起,整治乱堆乱放、乱排乱倒6900余起。
(6)油烟和噪音扰民整治。
认真落实餐饮企业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环境问题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对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等无证经营的餐饮企业、烧烤摊点及流动商贩涉及的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2万余起进行整治。
(7)燃气执法检查工作。
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8次,处理交办案件82件。指导处理五华区燃气执法案件1件,处罚三万元整。确保了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营和市民群众生活的稳定供气。
(8)养犬管理工作。
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职责做好查处因养犬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共收容364只无主犬只,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271人次。
(9)积极参与违法违规建筑的调查。
共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省、市扫黑办、省住建厅及市长热线、市政务信息平台、市级机关各委办局来函、群众举报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重大执法案件91件,其中已办结77件(扫黑除恶件1件),14件正在办理中,案件办结率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8.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9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社保。
2.卫生健康(类)支出9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保。
3.城乡社区(类)支出1,07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2%。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及公用办公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4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41.67%。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21万元,增长 516.5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516.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基数较小,造成2020年增长比剧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运行的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资产总额62.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15万元,固定资产41.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2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41 20.15 41.26 41.2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