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1年路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经费项目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2021年路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路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经费
二、立项依据
经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代昆明市与CITELUM S.A. (中文译名:法国城市照明管理集团)和西铁路明(昆明)照明管理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达成《昆明市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该协议期为15年,期间按协议执行。除《昆明市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维护范围以外的新增设施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维护单位。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007873544183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7号华一广场20楼AB座
联系电话:0871-63101131
法人代表:黄斌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1、负责主城区城市照明设施档案资料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对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单位工作情况、技术指标达标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考核;2、负责主城区城市照明电费缴纳和照明设施统计工作;3、参与主城区城市照明建设工作,对新建、改扩建城市照明设施提供技术指导;4、负责协调和处理主城区城市照明维护管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5、负责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功能照明与夜间景观照明的全天候监控、监督、协调、指导照明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6、负责城市照明管理信息收集及《城市风》杂志昆明记者站相关工作;7、负责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的整体性、统一性管理;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年初编制数65人,年初在职61人,年末在职58人,退休3人。
四、项目基本概况
自2008年与西铁路明(昆明)照明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昆明市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以来,主城区路灯及景观亮化设施交该公司维护,该合同期限为15年。目前已履行12年。新增设施量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维护单位,合同期限为3年。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市政府及市城管局的要求接收移交到我中心的路灯,路灯移交流程按市城管局制定的移交管理办法执行,凡属于我中心管理的路灯及景观亮化点按《昆明市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支付相关费用。维护费、景观亮化、被盗被损恢复款及人力费支付均按合同及审计报告金额支付。除《昆明市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维护范围以外的新增设施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维护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支付每个季度维护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1、维护经费是依据昆明市政府与法国西铁路明照明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进行计算的,其中已维护灯数为112637盏,路灯设施维护费为2259.99万元。2、景观亮化设施维护费430.84万。3、景观照明控制系统维护费14.4万。4、被盗被损恢复金额131.98万元,目前只能按照2020年1至7月发生金额比照进行预估,实际发生费用将以审计金额为准。5、被盗被损审计费10万元。6、根据协议2020年1至6月支付人力费574.2万。7、四条高速公路入城段路灯设施维护费386万元。8、环湖东路159.54万元、上述各项费用共计3966.9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凡属于我中心管理的路灯及景观亮化点按《昆明市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及综合管理协议》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支付相关费用。维护费、景观亮化、被盗被损恢复款及人力费支付均按合同及审计报告金额支付。
八、项目实施成效
有效的维护主城区路灯及景观亮化设施,亮灯率完好率达到国家标准。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1年-2023年) | 组织检查考核路灯设施维护的亮灯率完好率等指标支付路灯设施维护费、支付景观亮化点维护费、城市照明设施因盗窃和人为破坏,恢复全部费用由政府承担;在综合管理期内,未能派遣到公司的退休人员和离职人员,政府需每月支付人力费。按季度支付景观亮化监控系统维护费,支付被盗被损审计费用等。 | ||||||
预算年度(2021年)目标 | 每年每个照明点维护管理费按210.28元/照明点支付;亮化设施维护费360万;城市照明设施因盗窃和人为破坏,恢复全部费用由政府承担;在综合管理期内,未能派遣到公司的退休人员和离职人员,政府需每月支付人力费。按季度支付景观亮化监控系统维护费,支付被盗被损审计费用等。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空 | 空 | 空 | |||||
数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
> | 维护路灯112637盏 | 盏 | 定量指标 | 实际完成率达100%,得满分; | 移交到我中心管理 的路灯设施 | 根据主管局批示接管符合移交条件的路灯设施 | ||
= | 维护风光互补路灯设施1070套 | 套 | 定量指标 | 实际完成率达100%,得满分; | 移交到我中心管理 的环湖东路风光互补1070盏路灯 | 根据主管局批示接管符合移交条件的路灯设施 | ||
质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
> | 98%亮灯率完好率 | % | 定量指标 | 亮灯率和完好率>98%,得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0%权重分值 | 我中心对维护单位每周抽查 维护路灯亮灯率和完好率,对其考核 | 按照与维护单位签订的考核办法,要求亮灯率与完好率达到98%。 | ||
成本指标 | 空 | 空 | 空 | |||||
> | 100%按照审计结果支付 | % | 定量指标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 由于非自然原因造成路灯设施被盗被损的情况,由维护单位维护后,市级承担所有费用 | 被盗被损恢复款按照第三方审计结构支付。不符合或不在支付范围内的金额不予以支付。 | ||
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
社会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 | 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 有效维护 | 定性指标 | 明显提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该指标属于间接指标,无法确切提供依据,但城市夜间出行必不可少。且给昆明重点景观增加观赏度 | 间接产生,无法设定具体指标数值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空 | 空 | 空 | 空 | ||||
= | 保障市民夜间出行需要 | 有效维护 | 定性指标 | 明显提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该指标属于间接指标,无法确切提供依据,但城市夜间出行必不可少。且给昆明重点景观增加观赏度 | 空间接产生,无法设定具体指标数值 | ||
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
> | 90%满意度 | % | 定量指标 | ①满意度≧90%,得满分; | 群众对路灯设施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 问卷调查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