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饲料生产线新增熟化设备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5 09:00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饲料生产线新增熟化设备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饲料生产线新增熟化设备安装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北古城镇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云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拟新增膨化熟化一体设备对现有猪饲料生产线部分原料进行膨化熟化、冷却、粉碎、添加饲料添加剂后混合调质制粒,形成每年1.5万吨熟化猪饲料的生产能力。将饲料生产车间升降电梯预留口(位于三楼、四楼、五楼)改造利用进行本项目设备安装,面积约20m2。云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改完成后生产规模维持年产24万吨不变,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5万吨猪饲料整条生产线,在现有猪饲料生产线上增加膨化熟化工序,形成每年1.5万吨熟化猪饲料的生产能力,其余13.5万吨产能仍用于猪饲料产品生产,9万吨产能仍用于禽料产品生产。项目技改后1.5万吨熟化猪饲料生产线、13.5万吨猪饲料生产线、9 万吨猪饲料生产线均独立运行。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可划分为前期工程、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道路工程和绿化工程。
(一)废气: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到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不得外排。。
(三)噪声: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共设置13根废气排气筒,须设置规范、安全的人工采样监测平台。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他废气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期场界须设置围挡,对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防风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等,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燃气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强制排水、化验室废水、餐饮废水、生活污水等。燃气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强制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同经中和处理后的化验室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清扫,不得外排;远期园区污水管网覆盖后,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阻隔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及化学试剂包装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初清杂物、除尘灰、废弃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清掏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存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做好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饲料生产线新增熟化设备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ylhbbgs@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598526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汇东西路246号
邮编:65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