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双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双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10kV龙山变狗街风电场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5 12:00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110kV龙山变狗街风电场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10kV龙山变狗街风电场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狗街镇(110kV龙山变电站站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在已建110kV龙山变电站 110kV配电装置区(自西向东第1个出线间隔)扩建1个 110kV出线间隔(至狗街风电场110kV升压站),并配置相应的保护及通信设备,扩建后主变压器规模不变,110kV出线由2回增加至3回。本期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位置上建设,不需新征征地。本批复不包括线路工程,仅对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进行批复。

项目总投资1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可划分为前期工程、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道路工程和绿化工程。

(一)废气: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110kV龙山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外运至宜良县狗街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置;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 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不得外排。

(三)噪声: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依托110kV龙山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外运至宜良县狗街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噪声: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到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点;建筑垃圾清运到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点;生活垃圾可利用垃圾桶进行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五)做好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110kV龙山变狗街风电场送出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ylhbbgs@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598526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汇东西路246号

邮编:65210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