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水务局关于公开征求 《昆明市宜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意见的公示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25 17:12 发布人:宜良县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具体要求,宜良县水务局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委托云南国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经过深入实地调查、科学论证以及多轮修正完善工作,现已确定宜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广泛征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政策宣传,现就划定成果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对划定区域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法定形式向宜良县水务局反馈。
一、公示内容
(一)宜良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377.09km2,共计1353个图斑。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19.70%,占全区林地、草地、裸土地总面积36.60%。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涉及9个乡镇(街道)。主要分布于林地、草地和裸土地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不涉及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现有耕地。
(二)拟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实施以下管控措施: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对原生植被进行保护利用,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任何自然人和法人违反规定在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宜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统计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国土面积(km2) | 禁垦划定面积(km2) | 禁垦区面积占国土面积(%) |
1 | 匡远街道办事处 | 174.97 | 15.36 | 0.80% |
2 | 汤池街道办事处 | 287.04 | 63.95 | 3.34% |
3 | 南羊街道办事处 | 128.35 | 17.88 | 0.93% |
4 | 北古城镇 | 258.22 | 48.63 | 2.54% |
5 | 狗街镇 | 207.8 | 36.50 | 1.91% |
6 | 竹山镇 | 244.87 | 62.02 | 3.24% |
7 | 马街镇 | 111.22 | 32.02 | 1.67% |
8 | 耿家营彝族苗族乡 | 199.2 | 28.98 | 1.51% |
9 | 九乡彝族回族乡 | 302.02 | 71.75 | 3.75% |
10 | 合计 | 1913.69 | 377.09 | 19.70% |
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宜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也可以到宜良县水务局查询。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共7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宜良县水务局(宜良县环城南路35号),请注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意见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二)电子邮件反馈:发送至邮箱446807163@qq.com。
(三)电话反馈:拨打0871-6759751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四、其他事项
本公示仅为意见征求阶段内容,最终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管控要求以宜良县人民政府正式公告为准。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核实和处理。
特此公示。
宜良县禁垦划分数据.
宜良县水务局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