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5-09-05 09:1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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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平:

我局于2025年8月26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决定书》(宜综执罚先告【2025】011101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决定书》(宜综执罚先告【2025】0111013号),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具体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李自平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李自平



    

宜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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