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上讲台”领学学习会(第二十期)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8-04 15:38 发布人: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4日,县林草局组织开展“干部职工上讲台”领学学习会(第二十期)。本期学习会由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工作人员卢静领学,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规范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学习会重点对《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深入学习了补偿范围、标准、程序及责任分工等内容。《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享有取得政府补偿的权利。在补偿范围方面,明确了对人身伤害、农作物损失、畜禽损失、房屋及设施设备损毁等情形的补偿规定,同时强调了不予补偿的例外情形,如非法狩猎、主动攻击野生动物或擅自进入禁入区域等。在补偿标准方面,详细解读了人身伤亡补偿金和财产损失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提升了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下一步,县林草局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宜良县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