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集镇管理的通告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28 09:32 发布人:宜良县竹山镇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集镇管理,提升集镇精细化管理水平,给广大群众和经营商户提供一个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集镇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集镇规范化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集镇规划区及周边村小组内所有道路、巷道
二、整治起始时间
自2025年3月28日开始长期执行
三、规范管理内容
(一)集镇市场秩序管理
1.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杂物、无暴露性垃圾、无乱扔乱抛、无污水溢流。
2.餐饮店一律禁止将泔水桶、垃圾桶堆放在人行道上;禁止占用人行道洗菜切菜;禁止随意将店内污水倾倒路面。
3.严禁向河道、下水口、排污口倾倒垃圾、食物残渣等。
4.除禄丰社区农贸市场内,其余道路严禁占道摆摊经营。
(二)集镇交通秩序管理
1.行人、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派出所和集镇管理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2.赶集日:汽车、三轮车可以规范停放至集镇主路中心路段和道路两侧停车位上。摩托车可停放到竹山派出所、竹山卫生院内。其余路段赶集日严禁任何车辆停放,特别是班庄大桥两侧及沿线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3.赶集日到卫生院、信用社的群众不得将车辆停放在班庄桥至信用社道路两侧。
本通告内容由竹山镇综合执法队、竹山派出所、禄丰社区、班庄村委会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告。
宜良县竹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