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宜良县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10 09:00 发布人: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宜良县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按照《宜良县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和(第2号)要求,对《宜良县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征求意见稿)》是否合法、适当,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宜良县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地点:宜良县人民政府公务楼12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应参加人员25人,实际参加人数24人,请假1人,其中委托听证3人。)
(一)听证主持人
刘国松(县土储中心主任)
(二)听证委员
丁四军(县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于雅雯(县自然资源局利用科科长)
焦 勇(县自然资源局利用科副科长)
(三)决策发言人
贺 灏(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李 佳(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
刘斯能(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
冉李瑞(县人大城环委委员)
马付才(县政协人资环委主任)
李雪丹(县政府办工作人员)
袁琼芬(匡远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陈皓懿(南羊街道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张玲敏(北古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城乡建设组组长)
朱映伟(云南宜良产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
郭 云(县发改局物价科科长)
宁小涛(县住建局城乡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赵浩君(县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
廖国宏(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李杰富(县财政局综合科工作人员)
杨云忠(县水务局规划计划科科长)
张艳琼(县统计局工作人员)
苗 昕(县交运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冉学忠(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干部)
熊正义(县土储中心办公室主任)
展 玲(县土地交易中心副主任)
(六)听证记录人
罗树坤(县自然资源局利用科工作人员)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经过前期认真准备,听证会按时顺利召开。在本次听证会中各听证代表对《宜良县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征求意见稿)》分别从可操作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总体认为分等定级科学、基准地价合理,符合宜良实际,基本同意成果(征求意见稿)。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切实可行的意见对成果进行完善和修改,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程序上报审查发布实施。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对《宜良县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征求意见稿)》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汇总如下:
1.认为关于《宜良县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征求意见稿)》的条理清晰,内容严谨简练。
2.认为从水域生态保护角度出发,应当剔除中心城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尤其是南盘江河道管理范围。
3.报告内容表述严谨性不足,部分面积使用单位方式不一致,应按照标准格式修改。
4.建议明确六通一平中通气的范围,目前项目落地建设前,供气管道仅能到场地周边市政道路,无法直接入场。
六、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我局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及《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答复如下。
1.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认为从水域生态保护角度出发,应当剔除中心城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尤其是南盘江河道管理范围。”决策发言人作出解释: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区域按规范依托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均纳入定级区域。在具体项目落地时,会根据相关规定征求水务部门意见,落实水域保护要求。
2.对于代表提出的“应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履行有关程序;该成果是否列入2025年度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同时报告内容表述严谨性不足,部分面积使用单位方式不一致,应按照标准格式修改。”意见予以采纳,并做出解释:本次听证会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会后将成果材料修改完善,听证会材料整理归档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核,该项目已上报待列入2025年度宜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3.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明确六通一平中通气的范围,目前项目落地建设前,供气管道仅能到场地周边市政道路,无法直接入场。”决策发言人作出解释:成果中的六通一平作为地价测算的设定条件,土地供应前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一级开发中燃气管道一般布设至市政道路,具体项目建设时,根据实际情况接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