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街镇开展“我的网格我普法·矛盾纠纷我化解”法律讲堂进机关(第七十三期)活动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7 10:33 发布人:宜良县马街镇
12月2日,马街镇开展“我的网格我普法·矛盾纠纷我化解”法律讲堂进机关第七十三期活动,本期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志伟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地位
宪法的地位,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作用
1、确认和巩固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发展方向,对立国的根本问题提供根本保障,使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法律等方面能保持稳定和发展。2、是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根本法律保障。3、是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根本准则。4、是国家的立法依据和法制统一的保障。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法治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
主要内容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从宪法的文本结构上看,我国现行宪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序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的保障性措施、国家标志等,其中公民的基本权利部分尤其重要,我国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具有广泛性、综合性、全面性等特点,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