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情况的公告 (第3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15 10:56 发布人:宜良县耿家营乡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2024年9月 27日耿家营乡举行了听证会,就《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会议情况
(一)听证事由。对《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 27日下午,在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1.听证主持人:朱良永(耿家营乡副乡长)
2.听证委员(4人)
严智腾(耿家营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曹启元(耿家营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自然资源所所长)
朱玉勇(耿家营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周继伟(耿家营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3.决策发言人(2人)
丁 晶(耿家营乡党委书记)
计艳良(耿家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4.听证记录人(1人)
魏 源(耿家营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5.听证监察人(2人)
金 莲(耿家营乡司法所负责人)
毛玉龙(耿家营乡纪委副书记)
6.听证代表(17人)
凡玉平(耿家营乡行政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海燕(耿家营乡党政综合办主任)
张海涛(耿家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俊银(耿家营乡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春贵(耿家营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 涛(耿家营乡水务站站长)
解云兵(耿家营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肖 华(耿家营乡项目办主任)
龙 兵(耿家营乡林业站站长)
刘廷胤(耿家营乡财政所所长)
柏桂波(耿家营乡基层党建办主任)
唐绍华(耿家营社区书记)
钱兴林(玉鼓社区书记)
韩如燕(县人大代表)
杨菊芬(县人大代表)
宋文琦(政协委员代表)
赵庆松(政协委员代表)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经过会议前期的认真准备,听证会顺利召开,在本次听证会中各听证代表对《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内容分别从可操作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也提出很多宝贵的建议,并一致同意《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切实可行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程序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查。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如下:
(一)《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整体框架遵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但部分文本内容的表述精准性、数据的精确性和问题的客观性等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以确保文本的严谨性与可行性。
(二)结合耿家营乡的规划发展实际,增加补充开发建设耿家营乡污水治理、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及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结合乡村规划合理规划布局,针对土地盘活与利用问题,应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化重点项目土地利用效率。
(三)耿家营乡域垃圾焚烧场、进出道路等需要进一步规划设计,需要明确土地用途,确保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项目。
(四)建议在文本中补充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内容。
三、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针对以上问题,决策发言人已经结合《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有关内容及编制工作前期收集资料情况以及下一步开展的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做了解释和答复,各听证代表无其他意见和提问。
四、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以及《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与本次听证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查后予以采纳,对与本次听证无关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
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