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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远街道十年严管扎牢“三资”管理笼子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12 10:56 发布人:宜良县匡远街道办

《匡远街道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于20134月印发施行以来,经过10年的执行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三资管理愈加规范,群众信访举报和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65件,其中涉及三资管理问题的35件,占信访总量的53.8%,查处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3人;2023年受理信访举报件27件,涉及三资管理问题7件,占信访总量的25.9%,查处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1人,推动三资管理领域信访举报和总体信访量显著下降。

    一是探索完善建机制。成立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和农经站、招投标管理监督办公室、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纪工委、农业农村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决策室,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研究决策探索建立打补丁式动态防范机制建立五级议事规则制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的通知》等文件,健全应急工程实施规范、资金三账月公示制度、5万元以下微小工程备案制、土地出租前性质及用途审查等制度,制定六个一律不予研究五个一律否决事项清单,从程序、实施、后续监管等各环节实现事前、事中及事后闭环管理。   

    二是分类施策严管理。严把资金关积极推行零现金制度,村集体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集体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金支出,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报街道三资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支出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白条抵库等严控工程关,对不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项目,在报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后,按工程项目投资额分级分类规范管理配套应急工程实施机制、微型工程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监理监督机制严审资源关,涉及村集体资产出售,报街道三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能执行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租,按照耕地、林地、草地、荒山、水泊等类型,分别明确最长承包年限、处置程序、前置性条件等,如:是否符合土地类型,是否占用耕地,耕地最长出租年限不超过20281231,承包租金实行一年一收不超过本届社区村组干部任期,坚决杜绝和防范寅吃卯粮问题。

    三是一以贯之强执行。持续加强三资管理、耕地保护等制度法规培训力度,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19个社区三资管理制度法规、业务巡回培训40余次警示教育2次,累计培训1000余人通报本级查处发生在三资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批次11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1年以来,共查处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违规出租集体资产资源等违纪违法案件66人,作出党纪处分55问责处理11在全面核清核准问题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村集体造成的影响以及当事人对错误的认识等因素,为干事担当者容错纠错,2021年以来,运用容错纠错机制712人,作出批评教育25人、提醒谈话13人、诫勉谈话11通报问责22党纪轻处分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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