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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宜良县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14:5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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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宜良县乡村建设工匠

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科学推进全县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圆满完成2023年度培训目标任务,县农危改领导小组拟定于6-11月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247号)要求,结合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制度(试行)的通知》(昆农办通〔202341号)工作实际,请各乡镇(街道)多措并举做好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乡镇(街道)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社会青年、农民工等相关人员报名参训,每个行政村的宅基地协管员必须参训,做到每个自然村至少培训一名乡村建设工匠(初级或者中级)。

二、做好工匠报名统计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梳理统计2023年工匠培训名单,参加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2.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达到初级以上建筑工人的职业技能水平;3.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期间未发生过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4.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操经验、较高的工作技能、较好的工作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被辖区、行业、单位等认可并能够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5.能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中,具有乡村建设初级工匠等相应专业技术或岗位资格证书且工作满3年,或者从事乡村建设相关工作10年以上的,可直接报名参加中级工匠培训。请各乡镇(街道)2023年6月16日前,将2023年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至县农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

三、做好信息管理工作

参加2022年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中级、初级)的人员,请各乡镇(街道)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同时做好台账管理,建立工匠人才管理库,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绩效评价。



宜良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

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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