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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摊位”展现“大爱心”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2 15:26 发布人: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近年来,宜良县乡鸭湖片区因无固定经营场所,一些流动摊贩经常在乡鸭湖大道和公园大道交叉口周边占道经营逐步形成马路市场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该路段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整治但因摊贩都是年迈老人或困难群体,靠摆摊卖菜维持生活,整治效果不明显。

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帮助摊贩纾困解难,提升“烟火气”,促进经济持续回暖,加快复和释放消费活力,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的通知》(昆城管联〔2023〕3号)文件精神,我局本着“文明执法、温情执法、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走访广泛征求意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在不直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在该路段设立了30“爱心摊位”,免费为流动摊提供入驻。执法人员对有需求的摊贩一一进行信息登记,向摊贩发放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书并详细讲解,要求其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保证摊位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这样,流动摊贩不仅能有个固定的摊位摆摊,也给周边居民提供方便。摊位虽是无证经营,但规范设置这个“爱心摊位”,不仅摊位费一分不收,让群众感受到城管不仅仅公正执法,还有柔性执法的一面。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选取合理位置设置“爱心摊位”,在改善城市环境的同时,为部分困难群众解决生计问题,让城市管理充满温情,传递“人民管城市,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城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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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有需求的摊贩一一进行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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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爱心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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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示管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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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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