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管理,保障全县人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23年二季度我局对2个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检测,检测情况如下:
本次在宜良县自来水公司、宜良县第二自来水厂采集出厂水水样共2件,检测项目共32项,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砷、耗氧量、游离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经检测所检指标均达到《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的要求,合格率为100%(检测结果见附件)。
附件:宜良县2023年二季度自来水出厂水卫生监测检测结果
宜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
城市水厂出厂水水质信息
宜良县2023年二季度自来水出厂水卫生监测检测结果
序号 | 供水单位 | 检测项目数 | 合格项目数 | 不合格项目 |
1 | 宜良县自来水公司 | 32 | 32 | 无 |
2 | 宜良县第二自来水厂 | 32 | 32 | 无 |
综合合格率:100% |
注:1、出厂水中消毒剂余量要求: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为0.3~2mg/L,二氧化氯(ClO2)为0.1~0.8mg/L。
2、检出总大肠菌群时,继续检测大肠埃希氏菌。
3、综合合格率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中6.8水质检验项目合格率要求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