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举行《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2 09:19 发布人: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按照《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举行调整《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制定《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3点
三、举行地点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杨仲伟(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听证委员: 方 华(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站)
曾洁净(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决策发言人:周立彬(宜良县政府副县长)
彭明松(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听证监察人:速碧达(县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
陈兴宏(县司法局副局长)
听证记录人:王宇婷(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王 艳(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听证代表: 张子红(县人大常委会)
马付才(县政协)
张诗悦(县发改局)
唐俊锋(县教育体育局)
孙汝勇 (县司法局)
董平原(县市场监管局)
彭 芳(县民政局)
王丽波(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邱 贤(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继华(县农业农村局)
张 巍(县税务局)
曾春琅(县财政局)
李 桅(县卫生健康局)
陶成佩(县科技工信局)
陈 刚(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
马金艳(宜良县烹饪协会)
张玉璠(宜良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汪志祥(祥云里饭店)
杨艳娟 (昆明海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宜良分公司)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盖章)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