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民政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7 15:42 发布人:宜良县民政局
2022年,宜良县民政局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把握民法典涉及民政工作的条款规定,认真开展法治政府、法治民政等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各环节,确保民政局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党组研究法治建设全年共3次。主要负责人主责,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专责,在工作谋划、文件制定、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亲力亲为、常抓不懈。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分管工作和法治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同落实。
二、工作机制健全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工作措施和工作经费,确保法治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制度保障。健全目标责任机制,明确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在民政系统落地见效。健全常态运行机制,积极参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和安排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上台阶、有成效、出亮点。
一是明确责任。根据省、市、县相关精神,进一步明确民政局的部门职能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并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和与上级对接要求逐一分解、列出每一项民政执法事项的依据、工作程序,把执法责任、执法权限具体到内设职能机构、每个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二是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继续巩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及时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对应学习相关内容,要求具体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公开透明权力运行,恰当运用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处罚裁量标准,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认真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完善权力清单,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调整后我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1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确认7项、其他权力3项。及时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在县政务信息网及政务公开栏目公布清单调整情况。
四是优化行政服务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对各科室和行政职能进行调整,行政审批职能归行政审批科一个科室,按要求归并了民间组织管理、养老机构许可等5个审批事项,同时工作中落实首问负责制、AB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同时要求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舆论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让行使权力的责任更加明确,让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三、重点推进有力
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抓好领导干部述法考评、重点民生领域依法专项整治、法治为民服务、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重点工作,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培育力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22年依法新登记社会组织8个,办理注销登记7个。组织年检社会组织89个,年检合格率为100%。2022年1-12月,依法办理婚姻登记3793件,结婚登记2315对,离婚登记830对,离婚申请1430对,补领结婚登记574对,补领离婚登记74本。
四、法治成效明显
党组统筹总揽、系统垂直推进、科室各司其责、全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符合法律规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凸显成效。法治宣传实现新发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学法用法不断深化,“法律六进”纵深推进,法治示范点建设扎实有效。
一是重大决策审议讨论。修订完善《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民政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讨论制度,并采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增强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科室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扩大了民政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公示我局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将民政执法活动完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全年公开数量达200多条,并向“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民生资金补助救助等领域深度推进,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利用重大祭扫节日开展殡葬法规宣传及执法工作。为深化殡葬改革,优化和提升殡葬行业服务管理能力,倡导殡葬文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殡葬权益,充分利用清明节祭扫期这一有利时机,全面宣传文明祭祀、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的社会价值与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开展救助政策法规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救助政策;面对乞讨人员正确施救,积极引导和帮助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五、结合职能特点,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民政工作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如何更好为群众服务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是民政工作的宗旨。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有效途径,也是群众关注的“热门”话题。为了确保社会救助精准及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对低保精准识别进行专项整治,根据动态管理原则,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疑惑及时释疑解难。二是城乡社区治理不断深化。组织开展2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村务公开情况,切实提高村(社区)公共服务治理水平。三是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制定了《宜良县动员多元主体参与城乡美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全面实施“民生小实事”项目提高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当好社会治理排头兵”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已确定并上报市级的6个“民生小实事”,已经市委社工委验收通过。
六、狠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
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重点,紧密结合全县法制宣传重点,积极组织适应不同群体需要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地名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民政各项法规政策,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并通过自学、在线学习平台扎实做好自学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使民政法规政策更为社会公众熟悉了解,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七、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22年,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的工作开展不够及时、不够扎实;对基层单位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的范围和内容需要继续扩大、丰富等。
对此,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2023年,我局将围绕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完善信息公开,提高民政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使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