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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征地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16 14:34 发布人:宜良县住建局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举行《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期)征地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一、 听证事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征地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 举行时间

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30

三、 举行地点

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寿山路52号老教育局)

四、 参会人员:

听证主持人:杨志伟(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主任)

决策发言人:李云东(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分指挥部指挥长)

技术单位陈述人:张熙(云南纪千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

听证监察人:陈云敏(驻政务局纪检组组长)

潘夸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

蕊(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干部)

听证记录人:颜天焰(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分指挥部

工作人员)

樊国平(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分指挥部工作人员)

听证委员:邓绍云(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文东(匡远街道办主任)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听证代表:曹世梅(县人大城环委主任)

马付才(政协人口资源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刘国松(县不动产中心主任)

磊(县国资中心副主任)

孙汝勇(县司法局干部)

李水仙(匡远社区县人大代表)

王立东(匡远社区居民代表)

顾琼仙(匡远社区居民代表)

刘洪珍(匡远社区居民代表)

王绍仙(匡远社区居民代表)

冯建强(匡远社区居民代表)

刘洎衔(里仁社区县人大代表)

娥(里仁社区书记)

艳(里仁社区居民代表)

陈仟一(里仁社区居民代表)

李彦旭(里仁社区居民代表)

旁听人员:冯建国(县委党校宿舍住户)

沈鑫杰(昆明测绘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洪(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分指挥部

法律顾问

四、 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听证会于2022822日发布了会议召开的(1号)公告,经过自愿报名,拟听证会单位审核,确定参会代表,向代表发邀请函的工作。于2022830日发布了(2号)公告,确定了会议时间,地点,向参会代表送达参会通知及相关资料。

(二)听证会召开

2022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听证会准时召开,17:30闭会。

五、 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1. 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征地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表示赞同。

2.风险评估报告内容需要考虑环境影响评价、道路交通影响内容(决策发言人回复会听取听证代表意见,在做走访调查后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3.大部分拟拆迁户关心的补偿问题(决策发言人回复社会风险评估是拆迁工作的第一步,补偿方案草案会在下步工作中及时张贴公布,并且还要通过听证会方式确定后才能实施)。

4.对拆迁户的资金保障问题(决策发言人回复会积极的与相关方领导进行协调,合理把资金用对,最大程度的保障拆迁户能足额拿到拆迁款或入住安置房)。

5.宣传到户的问题(决策发言人回复指挥部会联合街道、社区、第三方公司,保证走到每一家、联系上每一户,把相关政策宣传到位)。

六、 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根据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意见和建议已经采纳,并通过会议研究作了修改,有的意见与本次听证内容不相吻合,故不纳入本次社会风险评估的内容。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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