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 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20 09:04 发布人:宜良县政府办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昆明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使我县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我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发放工作落实到位,现将2022年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942年1-12月31日前出生(含往年已领对象),年满80周岁及以上,属我县户籍的老年人(不含未移交到地方的部队离退休人员和云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发的《关于调整我省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云组通〔2006〕36号)规定巳享受了高龄补贴的离休干部)。
二、发放标准
2022年高龄保健补助发放标准按照2021年标准发放,即:80至89岁每人每月60元,全年共计720元;90至99岁每人每月120元,全年共计144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全年共计6000元。
三、全面实行高龄津贴系统化管理
根据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从2021年1月起高龄保健补助统一采用高龄津贴系统申报,各乡镇(街道)、全县各有关单位凡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人,都必须及时录入高龄津贴发放系统。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一名业务负责人,认真核对申报对象信息,具体负责高龄津贴系统管理、申报受理、统计等工作。
2.自2022年1月起,全县高龄津贴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当月新增的当月发放,及时录入安心养老系统;当月死亡,次月停发。每月20日前发放上月高龄津贴,每月15日前,乡镇(街道)民政办将附件1(电子版)、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认证时联系不上高龄老人的应停止发放,待联系上老人后再发放,从2022年起跨年度的高龄补贴不再补发。每月20日前,县民政局汇总、审核并经数据对比后,最终确认发放对象和金额并向县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委托代发银行将资金直接发到高龄老人银行账户。
3.为确保资金发放及时高效。从2022年1月起,全县高龄补贴不再下拨到各乡镇(街道),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各乡镇(街道)应于1月25日前将高龄补贴的发放银行全部调整为农村信用社。县直各有关单位2022年1-3月份高龄补贴继续在富滇银行发放,从2022年4月1日起,县直各有关单位须全部换成农村信用社卡或者存折。
4.为确保信息准确性,防止出现人员已经死亡还在领取补助的情况,请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每月对领取补助的人员进行排查核实,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补助对象死亡的,各单位要及时将发放对象死亡信息上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由养老服务科负责在系统里修改,各乡镇(街道)由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在系统里修改死亡时间,不能直接删除,避免出现死亡仍在领取情况发生。
5.高龄补贴每年认证两次(上半年、下半年),第一次认证时间2022年2月10前必须完成;第二次认证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30前必须完成。认证方式分为两种:1、下载“安心养老”app,选择“政府用户登录”、选择“手动认证”、然后选择“确认”、再选择“不上传,直接通过”就认证成功;2、使用安心养老政务管理平台登录、选择“老年人管理”、然后选择“老年人档案管理”点补贴认证、点提交就认证成功。
乡镇(街道)由业务人员负责认证、县直各有关单位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负责认证。
附件: 1.附件1、2022年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高龄补助发放表
2.附件2、2022年乡镇(街道)及县直各单位高龄补助发放汇总表
宜良县民政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