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举行调整《宜良县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09 09:14 发布人: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按照《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调整<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和<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举行调整<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和<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制定<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和<宜良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3点至6点
三、举行地点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吴新林(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听证委员:方 华(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
王少寒(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决策发言人:陈世龙(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云能(县发改局副局长)
听证监察人:寇 萍(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 季(县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听证记录人:王宇婷(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
张子红(县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主任)
马付才(县政协城人资环委主任)
张诗悦(县发改局物价科长)
彭月圆(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中心副主任)
黄卫清(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科工作人员)
冉李瑞(县民政局纪检干事)
王丽波(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邱 贤(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继华(县农业农村局副科长)
李 桅(县卫生健康局)
朱平艳(县科技工信局党政办工作人员)
李愿超(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工作人员)
黄 剑(南羊街道办事处)
肖华明(匡远街道办事处)
周席贵(耿家营乡武装部长)
曹世平(九乡乡武装部部长)
杨 锰(狗街镇武装部长)
朱晓杰(马街镇城镇监察中队副队长)
邓 晔(竹山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马金艳(宜良县烹饪协会秘书长)
刘 军(宜良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盖章)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