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季度宜良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29 11:53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
宜良县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小鱼洞(地表水水源)、九龙池(湖库型地表水水源)。
10月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特定项目(33项),湖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11月、12月监测项目为“8 X”指标监测(“8”为基本指标: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X”为特征指标:氟化物、砷。)
评价依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2021年第四季度,宜良县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如下:
2021年第四季度宜良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时间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达标情况 | 备注 |
2021年10月 | 小鱼洞 | 达Ⅲ类 | 除溶解氧外其余评价指标达Ⅱ类 |
2021年11月 | 小鱼洞 | 达Ⅱ类 | / |
2021年12月 | 小鱼洞 | 达Ⅲ类 | 除溶解氧外其余评价指标达Ⅱ类 |
2021年10月 | 九龙池 | 达Ⅲ类 | 除溶解氧外其余评价指标达Ⅱ类 |
2021年11月 | 九龙池 | 达Ⅱ类 | / |
2021年12月 | 九龙池 | 达Ⅱ类 | / |
备注:
1. 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2. Ⅱ类水质功能类别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Ⅲ类水质功能类别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