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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8 09:36 浏览次数: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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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住房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城乡建筑市场、建筑装修准入、施工许可、建筑企业资质、工程招投标(目前此项工作由县招监办负责)、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县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管理等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承租对象准入、退出的管理工作和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的管理工作;落实住房保障的工作制度、统计制度、信息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负责全县住房保障的业务指导、目标管理与监督考评工作;负责做好全县住房保障的政策宣传、工作督察、业务培训、信息收集整理发布与统计工作;负责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县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管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亮点工作

通过指导扶持装配式建筑企业,推动我县装配式建筑业发展。2020年昆明铁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创建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抓党建党风廉政,强化担当发挥领航效应

坚持党建引领。一是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夯实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二是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11项;三是发布“幸福新宜良.党群心连心”活动7次、微心愿28次,服务次数285次,全县排名第11名;四是下属6个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0次(上传到云岭先锋APP系统只有2次);五是发展党员1名,收缴党费12479元;六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员自愿捐款8220元。

深化纪检监察。一是全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自查并整改问题5项;二是每月固定1天以开展廉政党课、党风廉政影视教育、参观红色革命根据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三是截至目前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同期下降61.14%;四是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19条,正在整改1条;五是完成纪检宣传信息24分,完成目标任务数的266%。

强化意识形态。一是上报“我最喜爱的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微宣讲视频20个,稿件3篇;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多渠道发布住建局重点工作信息173条;三是按时按质完成“国卫复审”迎检工作;四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引领与防控排查和理论宣教结合进行,树立正能量传播平台,主动预防和有效排除了各类风险隐患。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认真开展了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情况核查并形成每日一报,截止目前共下发通知32份(在建项目工地7个、建筑施工企业25家);二是对全县物业服务小区开展了拉网式的排查,累计完成6479户的信息核查工作;三是成立2个专项复工复产指导小组,具体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保证了在建项目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四是全面取消复工复产的审批、报备手续,推动项目快速复工复产;五是对我县辖区内的24个施工项目进行了多次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共计查出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9条,整改安全隐患28条,整改率达97%,安全巡查记录18份,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6份。六是多方筹集防疫物资,并及时将物资发放给防控物资紧缺的复工企业。截止目前,全县纳入监管的27个建筑工地有26个复工,复工率达到96%。

(3)抓项目,全力推进城市建设

宜良县集镇、农村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截至目前,马街集镇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项目初验,进入调试运行阶段;耿家营集镇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建设,通过初步验收,正在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狗街集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厂区建设,正在进行临时占地青苗补偿款兑付;竹山集镇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厂区土建施工、设备管线安装,正在进行联动调试;九乡集镇污水处理厂现厂区已通过初步验收;南羊集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厂区构建筑物框架主体施工,正在开展设备安装及外部管网征地工作;北古城集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综合楼等主体施工,正在开展粗、细格栅施工;北羊街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综合楼等土建施工,正在开展鼓风机房,配电房基础施工。

2018年实施的自然村污水治理氧化塘已陆续投入使用,一体化站点已进入设备联动调试阶段;2019年实施的自然村污水处理站现已完成一体化站点土建工程30个,氧化塘土建工程30个,三池土建工程3座,人工湿地1个,生态沟1个。2020年实施的自然村污水处理站已确定选址23个,现有8个自然村进场施工。

宜良县一厂三网PPP项目。由于社会资本方多次违反合同约定,一直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迟缓。经请示县政府研究,同意已完成项目退库,正在办理项目公司清算相关事宜。

宜良县西河截污工程(含附属工程)。2020年10月26日西河谭官营段进场施工,已完成80米清淤工作,目前正在架设DN300pe截污干管;宜良县南盘江截污工程(含附属工程)于2020年10月23日进场,目前正在进行施工范围内协调工作;宜良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含附属工程)目前厂区正在进行回填土压实工作。管网施工队已于2020年11月9日进场施工。

宜良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已取得项目环评批复,可研通过专家评审。

资金申报工作。宜良县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均含附属工程)拟争取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宜良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拟争取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目前申报资料已移交市财政部门审核。宜良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拟争取2020年防洪排涝中央预算内资金32702万元,宜良县西河截污工程拟争取2020年昆明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2065万元,宜良县南盘江截污工程拟争取2020年昆明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4960万元,目前申报材料已全部报市发改部门审核。

营商环境。一是自4月17日“省工建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完成了宜良县酷睿电子竞技俱乐部装修工程、宜良监狱新监狱改扩建项目(一、二标段)等16个工程建设项目,共办理24件线上审批;二是将“获得用水”指标办理时限缩减至无外线工程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由原来的18个工作日缩减为9个工作日,办理要件由原来的1件缩减至“0材料”受理,逐步实现“490”服务模式,并开通了微信收费,2020年1月至今共办理用水报装19件;三是精减“获得用气”指标办理时限、环节和要件,将原有的7个报装环节简化至3个环节,外线工程接入申请材料缩减至1件,以网上申报“0跑腿”的服务模式,最终实现“310”服务。

(4)抓重点,稳步推进“美丽县城”建设

对照“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四方面69项指标体系,认真开展“美丽县城”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65项指标,达标率94.2%。

(5)抓民生,着力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保障性住房管理。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公租房申请、审核及分配工作。加大对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工作流程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公布公租房申请、审核及分配管理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微信公众号,就申请表格、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进行公开发布,方便群众了解掌握政策的同时,减化程序,做到便民、为民。二是实现部门联动,推进住户动态管理。按照县政府办制定印发的《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联动方案》(宜政办通【2020】42号)文件要求,各部门积极联动配合,对已分配入住的5069户14193人进行动态管理,分别组织两次对承租人的身份、住房、财产、车辆、收入、注册企业(公司)、交纳公积金、社保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疑点第一时间反馈给运营管理单位进行核实整改,对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入住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同时,在小区内设立举报投诉意见箱,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与公安网监、街道社区加强沟通对接,定期组织开展入户调查,一旦发现转租、出租、闲置等情况立即进行查处。三是完善“一户一档”,加强日常管理。对已分配的5360套住房进行归档整理,完成承租人“一户一档”整理归档1290户。因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3月份开始加大对公租房租金收缴力度,力争应收尽收。2020年1月-2020年12月,宜良县公租房小区共收取租金933.1万元。处理来信来访139件,其中市长热线交办件35件,来人来访68件,来电去电36件,群众满意度98.5%。

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一是2020年共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1468户、 党员连心户587户、4类重点对象3752户、非4类重点对象3985户,排查发现问题于2020年5月30日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完成全县14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录入工作。三是完成新排查出的204户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四是按照要求开展“两牌”贴挂工作,累计贴挂13987块,其中五类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扶持政策的标识牌4782块,房屋安全认定牌9205块。

省级示范村建设。2015年度的3个省级示范村(竹山镇禄丰村委会禄丰村、北古城镇龙兴村委会上村和北古城镇贾王社区贾家村);2016年度2个省级示范村(匡远街道办瑞星社区横水塘村和九乡乡德马村委会对角村)均已竣工并完成县级验收。

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2020年参与协调处理上访讨薪事件4件,协调发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约1100万元,涉及农民工约360人。

排水工作。一是全力开展县城区排水设施的全面清於、疏通、改造工作,全年共疏通县城区 39 条主要街道、沟渠及河道排水管道133.256公里;清掏检查井约 4880套、雨水篦子约4473 套,清运垃圾1100余车;更换井盖132 套、雨水篦子185 套,投入人工2200余个,并安排专人对城区排水设施进行每周2次的巡检维护;二是投入约42万元,完成了书苑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DN1200雨水管68米,新增加雨水篦子6套;三是投入约15万元,完成了蓬莱大道雨污水管网连通改造工程。

城市供水。每周不少于2次对全县供水管网巡查,重点部位、重点线路的巡查工作,查出安全隐患9处,并进行了彻底整改;投入约400万元,完成汇东东路、汇东西路、温泉路、东环路、书苑路、蓬莱大道、起春路等34条现状道路211消火栓补建工作;2020年完成城市供水约735.6万方,出厂水合格率及省、市、县水质抽查合格率均为100%。

(6)抓经济,确保任务指标双落

建筑业产值。完成对10家建筑业产值成长型企业重点扶持工作。2020年新增5家施工劳务资质和3家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资质申报。2020年完成建筑业产值26.22亿。

房地产市场。2020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县级任务为28.08万平方米,实际完成31.46 万平米,完成交易金额17.8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12%。

招商引资。2020年招商引资任务为5亿元,实际完成6.2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25%。

争取上级资金。2020年共争取上级资金2953.25万元(其中:国家和省级资金1066.14万元,市级1887.11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2020年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18亿元,实际完成18.19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1%。

(7)抓监管,加强行业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我县建设工程“两书一牌”制度已全部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工程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执行工程设立竣工永久性标牌覆盖率100%。完成了县辖区内9个建设项目的质量专项检测工作。2020年共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19项,建筑面积110.16万平方米,投资金额14.01亿元。受理消防验收业务4件,已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2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8件。针对涉嫌未批先建项目下发停工通知书13份,我局均已在第一时间发函移交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将在建的31个项目全部纳入监督管理,做到项目工程百分之百监管到位,截至目前所属职权范围内监管项目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一是通过集中开展多次建筑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安全检查覆盖各时段,对处于长期停工、无人管理、安全隐患突出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参建单位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提前防范,预防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65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49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125份,全部限期整改完毕,整改率为100﹪。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充分发挥 “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有效促进全县建筑工程工具化、定型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三是将扬尘整治工作贯穿于日常监督检查中,按照“六个百分百”、“八个必须”的要求,持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整治工地管理不规范乱象,以应用和推广“远程监控系统”为契机,在施工现场安装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工地车辆抓拍卡口相机、PM10自动检测装置、出入口门禁系统等四个工地规范管理前端设备,实现24小时远程监控管理建设工地,从源头上管控扬尘工作。

燃气行业监管。持续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治理,2020年共检查排查安全隐患21条,并责令燃气企业限期整改。燃气下乡方案前期编制已完成,完成了土桥和谐家园800户通气点火工作。

物业行业监管。一是成立了以物管企业为主体,消防、电梯维护等36家企业为会员单位的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平台”,督促各物业公司注册其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对物业企业的综合监督、评价;三是建设了县智慧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县范围内物业、维修资金统管,目前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将来有望实现全县辖区内的物业小区全覆盖;四是积极开展“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4家小区已安装了人脸及车辆识别高清监控探头系统并已和公安部门进行了联网。

房地产市场监管。2020年,宜良县共成交新建商品房2833套,成交面积为31.46万平方米,实现交易金额17.88亿元,成交均价为5683.73元/平方米。成交二手房1533套,成交面积17.10万平方米,实现交易金额6.92亿元,成交均价为4045.05元/平方米。二手非住宅成交118套,成交面积0.69万平米,实现交易金额0.43亿元,成交均价为6235.41元/平米。新增预售项目19个,预售总面积为34.11万平方米,同比下跌31.1%。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984.21万元,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均符合省、市规定标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宜良县住房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77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9.95万元,占总收入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02万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对比,增加39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5.5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资、保险政策性增加、2020年度财政追加拨付以前年度廉租住房支出款;其他收入增加46.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45.11万元,其中,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30.11万元,分别是宜良县卫生健康局拨付的本单位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及美丽县城工作经费10万元,宜良县社会保障局拨付的岳春生死亡后退休工资增资补发部分0.11万元;中共宜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拨付的本单位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工作经费20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15万元,分别是昆明市住建局拨2019年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补助经费15万元;人居环境专户、农危改专户利息收入0.9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8,40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98万元,占总支出的15.37%;项目支出7,113.50万元,占总支出的84.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1.73万元,增长17.38%,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资、保险政策性增加、2020年度财政追加拨付以前年度廉租住房支出款;项目支出减少370.6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其中,2020年与上年相比减少了宜良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1.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资、保险政策性增加及2020年度财政追加拨付以前年度廉租住房支出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8.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13.50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辅助人员工资支出32.90万元;省级示范村贷款利息支出支出7.47万元;2019年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补助支出16.50万元;2017年污水处理费(预拨转列支)102.48万元;廉租房公租房下水管清掏疏通改造支出121.00万元;2019年非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支出2819.10万元;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支出1400.00万元;宜良县城区市政排水系统疏通、清掏、日常维修改造及防洪防汛应急工程支出509.01万元;2019年、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支出2105.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0.6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其中,2020年与上年相比减少了宜良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4.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82%。与上年对比减少4545.58万元,下降56.39%,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其中,2020年与上年相比减少了宜良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及配套管网工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及离退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2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5%。主要用于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0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9%。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2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的2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1万元,下降4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67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1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1万元,下降87.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政府“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万元,占96.24%;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3.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危房鉴定、安全生产检查、人防应急训练、人居环境选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协调、招商引资、上级考察、工作督查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农危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量增加,用车频次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6569.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19.04万元,固定资产259.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2770.11万元,无形资产20.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9.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55.33平方米,账面原值293.5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5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56569.17

3519.04

259.88

0

0

0

8.02

0

52770.11

20.14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33301111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2021092809210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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