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宜良县营商环境体验官选聘公告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20 15:01 发布人: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为拓展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1年度宜良县营商环境体验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体验官职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监督工作;
3、关心支持宜良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4、聘用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宜良县行政区域内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优先从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媒体记者、专家学者、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群体中聘任;
5、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营商环境体验官的人员,不得聘任。
二、职能职责
1、对全县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
2、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并做好相应台账资料,及时向县营商办反馈。
3、参与全县营商环境有关座谈、调研等工作,配合县营商办开展明察暗访、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4、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制度规定,以及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便民利企举措和工作成效。
5、每半年梳理一次营商环境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并提供一篇高质量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议书。
6、承担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三、工作纪律
1、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法规,积极钻研业务知识,争做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高效表率。
2、正确行使权力,当好营商环境的侦查员、监督员、宣传员,发挥改善营商环境的“眼睛”“探头”和“外脑”作用,为宜良营商环境“挑刺”“揭短”“亮丑”。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做交易,严格自律、接受监督。
4、未经县营商办同意,不得以营商环境体验官身份或名义发表言论、出版著作、从事与营商环境工作无关的活动。
5、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
四、聘用期限
2021年6月-2023年6月。
五、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审核。
3、聘任方式。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认定后,颁发“营商环境体验官”聘任证书。“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劳动报酬,聘用期暂定为2年。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ylxyshjb@163.com,联系电话:67594996。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