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举行《 宜良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17 15:49 发布人: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举行《宜良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
公 告
(第2号)
按照《宜良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1号)》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举行制定《宜良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制定《宜良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下午3点
三、举行地点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吴新林(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听证委员:赵千俊(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张树龙(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决策发言人:夏宏松(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方 华(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主持工作副站长)
听证监察人:李文学(县司法局副局长)
桂云仙(县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听证记录人:王宇婷(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张子红(县人大民宗乔工委主任)
孔乔华(县政协人资城环委主任)
郭 云(县发改局)
李 桅(县卫生与健康局)
邱 贤(县住建局)
李亚萍(县财政局)
尹竹莲(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
张春旭(县教育体育局干部)
李胜仙(县城改局副局长)
冉李瑞(县民政局)
沈家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陈 刚(县工业园区)
徐振山(县自来水公司)
赵学舟(县烹饪协会会长)
沈艳苹(匡远街道办)
张 伟(南羊街道办)
赵 磊(狗街镇)
李金荣(北古城镇四创办主任)
朱晓杰(马街镇)
杨云雷(九乡乡)
严智腾(耿家营乡)
向林会(竹山镇)
郭兴祥(南羊镇起春村村委会副主任)
徐 飞(狗街镇西村村委会书记、主任)
王永华(北古城镇古城村委会狗街子村书记)
朱 平(玉禾田公司)
付兴私(宜石垃圾处理场)
李水荣(粑粑村农贸市场方代表)
李 哲(县政协委员)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盖章)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