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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九举措”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02 14:10 浏览次数: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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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县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着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招标投标环境。一是规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印发《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工作流程及操作规范。二是推广应用“昆金服”平台,增设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除现金缴交方式外增设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保险保单在招标领域的全面运用全年涉及41个项目127家投标企业,共计盘活释放投标保证金2855万元。三是推行远程开标智能开标。全年完成70个远程开标智能开标项目,降低招投标主体时间成本、通行成本,提高招投标效率四是启用昆明市评标专家抽取系统,自主抽取评标专家。全年完成62个项目260人/次评标专家自主抽取工作,对于避免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与评标专家接触,预防腐败起到积极作用。五是实施“暗标”评审制度。采用“暗标”方式评审41个项目,以技术手段方式有效防范专家被“围猎”、违规分工、倾向性打分等突出问题。六是实施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实施,能有效破解评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打招呼”、“熟人圈”和“朋友圈”等难题,做到评标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有效降低领导干部被腐蚀的风险。七是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案件。印发《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办法制定流程清晰、时限明确的招标投诉处理流程图2020年共受理处理投诉件5件,投诉案件办结率100 %,对3名个人1家企业不良行为进行信用惩戒。八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在昆明市县区中首家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通过公开征集、审核、公示方式,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行各业代表人士中聘任15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现场全程监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开评标、专家点名等活动。九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县8个乡镇(街道)及部分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宜良县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标前、标中、标后监管主体责任,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防止工程建设领域中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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