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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20年度宜良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28 14:49 浏览次数: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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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2020年,宜良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各部门围绕高水平的平安宜良建设,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涌现出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在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平安宜良”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依据《云南省见义勇为行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推荐表彰办法(试行)》、《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昆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宜良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高云祥、桂云、杨吉昌三名同志“2020年度宜良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周宏鑫、刘家俊二名同志“2020年度宜良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希望宜良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广大人民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弘扬正气,传播社会正能量,积极弘扬见义勇为行为,为创建平安宜良,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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