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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7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1 10:30 发布人:宜良县交运局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代表7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尊敬的王菊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扩宽前南路木龙砖厂至南冲小学小块路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宜良县北古城镇前所经南冲至安南公路在“十二五”已完成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流量的增大、前所村内路面较窄、道路管养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存在通行不畅,由于该路建设标准为路面宽4.5米单车道,每公里设置了2-3个错车台,道路行车时速仅为20公里/小时,该道路为乡道,道路管养责任主体单位为北古城镇人民政府和沿线村社进行养护管理,请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加强道路养护和管理工作,交通疏导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沿线村民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杜绝超载(砖厂车辆)、超速车辆行驶等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行车安全通畅。

关于道路扩宽改造事项,由于“十三五”期间无相关乡道扩宽改造规划建设政策,同时由于我县财政为吃饭财政,由县政府批准立项建设存在困难,待“十四五”期间有相关政策后我局给予立项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电话: 苗强伟/67524680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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