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5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1 10:26 发布人:宜良县交运局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5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尊敬的毕光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修建云桂铁路(制梁场)租金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于7月10日在交运局3楼小会议室组织云桂铁路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狗街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协商结果如下:中铁十九局认同因复耕不到位导致化所村委会土地闲置产生的费用,但是因为狗街镇现在还欠中铁十九局部分垫付资金,等狗街镇和中铁十九局结算清楚后,用返还资金来解决遗留问题产生的费用问题。县交运局会积极督促十九局和狗街镇尽快完成结算工作,加快遗留问题解决进展。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电话:刘涛/67524680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