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2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1 10:23 发布人:宜良县交运局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28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尊敬的李朝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金梅社区实施道路硬化资金帮扶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永丰新桥至金梅社区梅家营桥靠西沿河长约2公里道路建设资金补助事项,该路为永丰社区和金梅社区花卉、蔬菜种植基地生产用路,由我局以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和省市交通项目规划建设政策不符合,项目申报难以批准立项建设,同时,我县近年来对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较大,工程欠款已达3亿元左右,再无多余的项目建设资金(需项目立项建设上级才有补助资金),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建议从农业农村或水务部门以农田改造和河道治理等方面进行项目立项建设,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电话:苗强伟 /67524680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