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2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1 10:19 发布人:宜良县交运局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第2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尊敬的唐绍华、念承文、黄云钢等十二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硬化南盘江(马蹄河)至耿家营集镇段东西两岸道路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按照省市上级部门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有关政策,农村公路主要针对50户以上受益人口多的自然村、省级贫困脱贫村、旅游示范村进村道路,建制村之间的联网公路等规划建设,确保全县50户以上自然村通畅率达100%,全部自然村通畅率达70%的目标任务。
南盘江和马蹄河交汇处(至玉鼓)至耿家营集镇段东西两岸道路长约5.5公里,为耿家营和玉鼓社区花卉、蔬菜种植基地生产用路,该路由我局以自然村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进行立项建设和省市交通项目规划建设政策不符合,项目申报难以批准立项建设,建议从农业农村或水务部门以农田改造和河道治理等方面进行项目立项建设,感谢您们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电话:苗强伟 /67524680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