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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公安局关于政协宜良县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1 10:09 发布人:宜良县公安局

申钱等六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规范养犬,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良》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16号提案规范养犬涉及到城市养犬和农村养犬两块。按照《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及上级的安排部署,规范养犬工作由城市到农村分层次开展,犬只的规范管理归根结底是对养犬人的管理,一年来,我们通过宣传引导、依法告知、登记办证、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等措施,引导群众依法、规范、文明养犬,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共收缴送留检所流浪犬60只;办理不文明养犬等案件37起;督促办理电子犬证709个;制作张贴文明养广告犬宣传牌100份,不文明养犬宣传展板12块,印制散发文明养犬宣传资料5000份;设立了依托县城区时代广场警务亭、文化广场警务亭为文明养犬流动宣传点对文明养犬进行期滚动宣传,并在县公安局组织的三查三告知工作中对部分养犬人员进行点对点宣传,职能部门共同对不文明养犬进行干预1000余人次。

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规范养犬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县城区文明养犬现象逐年向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规范养犬问题。为此我们坚决树立规范养犬是一项长期性日常性工作的思想,把规范养犬工作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上来,在以后的工作中扎实认真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 坚持强化对规范养犬工作的宣传,全面提升养犬人的规范养犬意识。

二、 坚持加大对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的查处打击和干预力度,减少社会面上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

三、 坚持动员组织社会治安管理力度,摸清犬只底数,提高犬只办证率。

四、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管理长效机制,推动规范养犬工作的纵深推进。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宜良县公安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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