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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民承包山林被电力公司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砍伐
来信时间:
2020-11-29 17:43:56
来信内容:
我是宜良县狗街镇章堡村村民杨仲仙,自己承包小河者沟的山头种植经济林,电力公司新建线路需要砍伐树木,经协商赔偿5万多元做为补偿,补偿款一直未收到,没有得到同意的情况下补偿款已经补给狗街花园林场,树木已经被电力公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砍伐,已经报狗街镇政府,林业局 一直得不到相关处理,请政府部门帮忙处理 追回补偿款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宜良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0-11-30 16:26:51
回复内容:
你好!你反应问题地块属于宜良县国有花园林场范围内,属于国有林地。在未经林场允许下私自种植林木属于非法侵占国有林地,林场具有按照规定处置林场范围内林木的权利。(回复单位: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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