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宜良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草案)听证会的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4 16:38 发布人:宜良县司法局
宜良县烟草专卖局
关于举行宜良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草案)听证会的
公 告
(第2号)
按照《宜良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昆明市宜良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草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宜良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
三、举行地点
宜良县烟草专卖局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曹有昆(宜良县烟草专卖局 副局长)
听证委员:洪 岗(宜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教导员)
何 燕(宜良县烟草专卖局 法规员)
曹有昆(宜良县烟草专卖局 副局长)
决策发言人:汪建章(宜良县烟草专卖局 专卖办主任)
陶 俊(宜良县烟草专卖局 专卖办副主任)
听证监察人:陈 勇(宜良县司法局 副局长)
徐 彬(宜良县烟草专卖局监察审计股 股长)
听证记录人:王嘉敏(宜良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 副主任)
蒿玉红(宜良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 综合管理员)
听证代表:钱兴林(宜良县人大代表 耿家营乡玉鼓社区 党支部书 记)
李金宏(宜良县政协委员)
李福东(云南律雅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师鹏(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何迎炜(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 副大队 长)
刘玉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持证户)
吴 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持证户)
姜恩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持证户)
徐 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持证户)
李月兵(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持证户)
杨天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持证户)
张 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户)
刘志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户)
薛冬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户)
段燕飞(消费者)
邱建霖(消费者)
谭建荣(消费者)
旁听人员:李刚刚(消费者)
杨 俊(宜良县货车驾驶员)
官历东(中石化宜良分公司一中加油站 站长)
新闻媒体:李竟勇(宜良县融媒体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宜良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1月20日
注:1.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
2.听证委员从听证机关和有关部门产生,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委员3人以上奇数组成(建议为5人),其中,听证机关组成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担任;决策发言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或听证主持人(建议为2人);
4.听证监察人由县听证委员会从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听证监察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
5.听证记录人由听证机关指派(建议为1人);
6.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建议不超过5人);
7.听证机关确定听证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人数的1/3(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人数应多于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