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宜良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04 15:48 发布人:宜良县住建局
王丽萍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宜良县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住房制度改革前,我县居民住宅楼大多是由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出资开发,地点较为分散。随着体制转轨、房地产业迅猛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居民住宅产权日益多元化,客观上催生了一种由业主与物业公司相结合,物业公司实施专业化经营管理和有偿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截止目前,我县登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43家,其中31家企业管理小区40个,从业人员约922人,12家企业暂未管理小区。
二、工作开展情况
宜良县物业管理行业监管的工作职能于2019年6月下旬从县城管局划转县住建局,期间宜良县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市住建局、官渡区等友邻县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理清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了“服务、监管”作用,及时成立建筑及物业行业党委、党群服务中心、行业协会,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2019年8月县住建局扶持成立了由物管企业为主体,涉及消防、电梯维护等企业的36家会员单位组成的宜良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积极提升全县物业整体的服务环境和管理水平。2019年10月起县住建局定期、不定期从县物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理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县40个物业小区进行摸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物业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2.2019年10月,我局督促各物业公司注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对物业企业的综合监督、评价,截止目前已全部注册完毕。
3.积极推动物业企业联合街道社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激发党员参与小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红色物业”在实践中不断成长壮大。目前,已有5家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了党支部。通过发挥党组织在物业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吸引更多党员进入到组织中来,推动物业公司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了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了业主满意度,促进了住宅小区的文明和和谐。
4.从2019年8月,住建局委托宜良海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宜良县智慧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平台可以打通政府和企业、政府和业主、业主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渠道,实现宜良县范围内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智慧化、电子化、全面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覆盖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协会以及业主等各个参与角色,实现对维修资金安全、物业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体系、投诉机制、公众服务等的管理。该平台已在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结束后将对我县辖区内的物业小区进行全覆盖,小区居民也可以通过该平台参与到小区管理工作中,监督物业企业,为小区管理建言献策。
5.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业主的私家车辆逐年增多,造成小区停车位满足不了业主停车需求的现状,针对该现状,我局将指导物业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引导小区业主进行投票表决,如表决通过,则在小区内合适的区域设置部分停车位来缓解这一现状。
6.目前我县现行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昆明市发改委、昆明市住建局《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文件,下步我局将按照《宜良县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考核方案(试行)》文件要求,依托宜良县智慧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规范物业服务,使物业费用收支、工作进程等信息公开透明,小区居民也可以通过该平台参与到小区管理工作中,并监督物业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7.我局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规定,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加大对管理水偏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大力开展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健全服务管理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制约有效、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8.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据统计,2019年6月以来,截止目前我局办理信访件共计175件(其中人民网33件,市长热线142件),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力争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区、一般纠纷不出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
9.开展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物管队伍的综合素质。
(1)为帮助各物业会员服务企业及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了解业委会的成立规范,于2019年10月28日组织100余人举办“业委会成立规范及项目管理利益维护”培训学习。
(2)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在宜良县职业高级中学组织物业企业58人参加为期7天的免费电工职业资格证培训,经考试鉴定成绩合格后,由云南省人社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0.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服务行业的企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理顺协调各级各部门共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结合我县物业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2020年6月县住建局起草的《宜良县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督考核方案(试行)》、《宜良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宜良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下发实施。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1.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低。我县虽有43家物业公司,但其中1/4是近半年成立的,总体上服务水平较低。一是大部分物业公司是开发商临时成立的公司,在公司内部管理和对业主服务上都很不成熟,存在诸多问题。二是很多物业公司自身角色还未完成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对业主仍停留在“管理”上,对“服务”还不适应,为业主服务的意识欠缺。三是在物业管理带来的利益驱使下,现有物业公司不愿退出小区管理,而业主新引进的物业公司无法进驻小区正常开展工作,从而引发一系列新的矛盾纠纷。
2.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不明确、履职不到位。在物业管理中涉及乡镇(街道)、住建、城管、发改、公安、消防、环保、市场监管、司法、信访、供电公司、自来水厂和社区居委会等众多部门和组织,但在实际管理中往往绝大部分工作都由物业监管部门承担,加之人手不足,监管效果也不尽如人意,缺乏多部门联动机制。
3.指导服务不到位,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困难。在我县40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正常运行的不到10个,这与业主日益高涨要求自我管理的呼声是不对称的。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全县物业企业的基础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按照《物权法》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定期开展针对物业企业日常工作的检查,对于检查工作结果及物业企业基础工作不按照规范履行职责的物业企业,给予通报批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2.开展专项对口培训,提升物业服务工作质量,培训内容包括保洁绿化工作流程及管养,安保工作、设施设备保养,客服服务技巧,物业收费率提升技巧,物业开展多种经营方案等方面,现目前各项培训工作已陆续开展。
3.根据《宜良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和协调,及时化解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促进平安小区、平安社区、平安宜良建设。
4.引导争端进入司法途径。对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的矛盾纠纷通过行政管理执法、行政调解和联席会议调处仍不能得到解决的,及时引导当事方走司法途径维护合法合理的权益。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大力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