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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宜良县第九届第四次会议提案第90号的回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02 20:11 发布人:中国宜良管理员

贺友先委员:

   感谢您和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和宜良县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政协第90号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联系工作,上下一盘棋推动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的建议已交由我办办理。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和意见,对进一步加强与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联系,推动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帮助和启发。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加强与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是落实推动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宜良县委、县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进一步与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互动、沟通和交流,了解有关单位对县委、县政府社会治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科学统筹、强化引导、优质服务,全面提升工作实效,不断适应新形势社会治理工作新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动沟通联系工作常态化

成立由县政府办主任组长,县政府督查专员严鸿禹同志任副组长,匡远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与各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指导和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和开展,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不断促进与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沟通联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结对联系指导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和分管职责,由领导小组成员结对各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定期到结对单位进行走访调研、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干部职工进行直接交流沟通,了解各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坚持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匡远街道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加,每季度组织各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社会治理工作部署,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问题,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行业务指导。

(三)坚持召开好面对面座谈会

坚持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与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负责人的座谈会,了解听取相关单位在工作、服务、管理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疑问和需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现场解答,对于无法解答或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汇总,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意见及时予以回复。

(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邀请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办公室主任加入宜良县办公室主任工作交流群通过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答疑解惑、交流沟通的方式,帮助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及时了解全县重点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与县直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交流。

(五)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宜良县于2015年出台了《宜良县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作风评议办法》,针对驻宜的27家省、市垂管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采取日常量化考评与问卷测评相结合进行评议,并对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并通过阳光政务网和宜良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对排名后3位的函告其上级主管机关进行问责处理。

三、形成合力,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各项工作

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原则,引导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积极参与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以落实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积极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加强对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社会治理工作氛围。

(二)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检察院,督促和指导各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机制。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结合街道报道 部门吹哨等制度的落实,引导各驻宜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结合职责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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