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17 15:07 发布人:宜良县市场监管局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市场笺【2020】4号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结合实际,认真分析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特殊性,充分认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查建档的基础上,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DBS53/T028-2018)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 因地制宜,细化清单
各市场监管所要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管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白酒小作坊采用液态法、固液法等方法生产白酒;禁止生产有特殊要求,小作坊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高风险食品;禁止生产必须取得食品注册许可、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以及利用新的食品原料需通过安全性审查评估的食品等。
三、 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重点检查小作坊生产环境、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标签标识、贮存与运输、产品检验等,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生产加工“负面清单”范围内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 普查建档,上报信息
各市场监管所要做好辖区内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将小作坊登记表从OA系统报食品药品监管科。
附件:宜良县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汇总表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