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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22 11:56 发布人:宜良县工业园区
反馈(投诉)问题
(2018-19)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或规划修编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问题
整改目标
取得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
整改措施
1.按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2.积极主动对接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或批复。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2018年12月27日取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宜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云环函〔2018〕791号)。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何跃坤(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主任)
联系人:祁军凯(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职工)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监环保处qq1142568222。联系人员及电话:祁军凯,13888729798
公示单位: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