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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22 11:50 发布人:宜良县工业园区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 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

反馈(投诉)问题

(2017-40)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1.2018年10月31日前,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2018年12月31日前完善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管网配套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投入使用。3.严格落实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园区监督管理和建成运行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园区规划准入要求,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园。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2018年12月27日取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宜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云环函〔2018〕791号)。二是201712月31日前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电气安装调试及自控编程工作,满足可进水达标出水;2018年3月完成了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2019年6月污水管网联通管道全部搭接完成;2019年11月20完成外管网铺设工程,主管、支管闭合,达到试通水条件;2020年4月10日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会,待按照验收组成员单位提出整改事项整改完毕后,即可投入运营使用。三是严格落实工业园区规划,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积极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在循环化改造完成的基础上,持续对园区内部进行管理规范化提升,2020年5月,通过了ISO9001,ISO14001质量和环境体系双认证,并对园区内部工业资源和可利用能源进行优化整合。四是制定下发了《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宜良工业园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落实2018宜良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了《2019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管委会主任与各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宜良工业园区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要求园区各部门及企业按照《责任书》内容要求抓好园区环境卫生整治、扬尘污染控制、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何跃坤(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主任)

联系人:祁军凯(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职工)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监环保处qq114256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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