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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或规划修编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22 11:48 发布人:宜良县工业园区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2016-2)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或规划修编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问题。

整改目标

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园区规划环评

整改措施

1、严格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园区总体规划或规划修编后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园区规划环评报省环境保护厅审查。2、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业园区规划,规划审批机关不得审批该规划。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于2017年2月22日与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签订环境指标监测合同,与绿色环保有限公司签订环评编制技术咨询合同,启动总体规划的环评编制工作,截止2017年4月25日,完成超过1万个监测指标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上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进入评审程序。2017年5月12日云南省环保厅会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宜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了审查意见;2018年12月27日取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宜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云环函〔2018〕791号)。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人:何跃坤(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主任)

联系人:祁军凯(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职工)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监环保处qq1142568222。联系人员及电话:祁军凯,13888729798

公示单位: 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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