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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 抓复工---宜良县住建局做好建筑业复工“护航人”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28 15:55 发布人:宜良县住建局

战疫情 抓复工---宜良县住建局做好建筑业复工“护航人”

宜良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按照“风险受控、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全面强化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双报备”手续,严格疫情防控。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前,必须履行“双报备”手续,即就开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及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人员居住情况、安全生产条件、防控物资设施和疫情应急预案向县住建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备。二是联合组织审查,强化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达到复工要求,且复工报备后,县住建局将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复工验收,核查通过后出具准予复工通知,对核查不合格的要明确整改内容,待整改完毕、复查合格后出具复工通知。三是严格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复工。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等责任主体单位,应积极主动筹备复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做好复工准备,县住建局将为项目复工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对其他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复工计划,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四是压实职责任务,落实防控要求。建设单位应牵头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抓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人员健康管理、工地封闭管理、卫生防疫消毒等工作。五是加强人员管控,防范疫情扩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掌握返工人员动态信息,做好排查登记、信息报送。对存在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有过接触的、被隔离观察的、有体温发热异常等情况,要立即报送信息,并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疫情扩散。六是强化一线服务,提供防疫支持。在做好政策支持的前提下,县住建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组深入建筑工地一线,在全面详细宣传解读有关支持政策措施的同时,现场指导企业和项目部按要求做好建设工程开(复)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对即将复工的在建项目发放防疫物资,截至目前,向乡鸭湖七期项目发放口罩100个,背负式喷雾器1台,酒精25公斤,为工程开工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好基础。七是严格标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各建筑工地未认真开展复工检查、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不履行“双报备”手续,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未落实防疫物资设施和人员健康动态台账不完善的一律不准复工。目前,我县共有在建项目23个,乡鸭湖七期项目已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合格,于2020年2月21日正式复工,累计返岗复工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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