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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16 09:16 发布人:宜良县审计局

宜良县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一、宜良县审计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宜良县审计局在第三、四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截至2019年11月底,参与减税降费专项审计的人员4人,抽审单位5个、项目5个、抽审资金总量12 665.74万元,抽审项目涉及总投资额0万元,其中涉及中央财政投资额0万元。重点审计调查了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宜良县社会保险局、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宜良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宜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宜良县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19年,宜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领导重视,举措有力。2019年9月24日宜良县人民政府及时印发了《宜良县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通〔2019〕128号)。据审计抽查,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减轻单位(企业)缴费负担2185.30万元。其中: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0.62万元、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22.32万元、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2 102.36万元。具体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起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落实情况。

宜良县社会保险局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60号)文件要求,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保障宜良县稳增长促发展的社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截至2019年11月30日,宜良县社会保险局减轻单位(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2 102.36万元。

(二)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中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中涉及宜良县的收费项目共有四项,分别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仲裁受理费。

(1)截至2019年11月30日,宜良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收取宜良铂悦有限公司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2.06万元,按照(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中关于降低30%的要求,退还宜良铂悦有限公司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0.62万元。

(2)截至2019年11月30日,宜良县城市管理局收取45户单位(企业)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74.39万元,按照(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中关于降低30%的要求,退还45户单位(企业)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22.32万元。

(3)截至2019年11月30日,宜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取仲裁受理费0万元,经审计调查,宜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2008年至今未收取仲裁受理费。

(三)云财非税〔2019〕12号、云财非税〔2019〕13号、云财非税〔2019〕14号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经核实,以上三个文件宜良县均不涉及。

三、以前阶段减税降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9年第一至二季度减税降费审计揭示的问题,根据审计调查报告要求,各责任主体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19年11月30日,无依据收取涉企保证金(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个问题已经整改。具体如下:

1、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违规收取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5 521 300元,截至审计时,已退还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证金5 238 840元,未退保证金282 460元,未退保证金于2019年7月18日已退还企业。

2、宜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违规收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40 000元,于2019年5月8已退还企业。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二)各级政府在制定出台降费率政策时,建议将政策执行时间定为政策文件出台的次月或者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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