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16年度匡远街道福谊社区墩子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16 09:13 发布人:宜良县审计局
宜良县2016年度匡远街道福谊社区墩子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宜良县南羊街道办事处福谊社区,工作内容包括:新建1#、2#、3#沟渠;新建截流井一座、沉砂池一座、水解酸化池一座、氧化塘一座、新建厕所、室外管道安装、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
1.项目立项及批复
2017年4月6日,宜良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福谊社区传统村落墩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宜环保复〔2017〕26号)文件,批复建设投资概算为243.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1.24万元,其他费用35.14万元,预备费7.10万元。
2017年4月12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福谊社区传统村落墩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宜住建〔2017〕66号)文件,同意本项目的实施。
2017年5月17日,宜良县财政局《关于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福谊社区传统村落墩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批复》(宜财复〔2017〕46号)文件,批复本项目中央财政农村环境节能减排资金150万元,不足部分由福谊社区自筹。
2.项目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福谊社区居民委员会
监理单位:云南实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云南旭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3.施工单位合同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招标代理工作,经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中标单位为云南旭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1 527 389.00元。2017年10月16日,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福谊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云南旭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1 527 388.63元,合同总工期:180日历天。
4.工期及质量验收情况
本项目合同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6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合同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实际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10月 1 日,完工日期2018年5月 30日,实际工期242日历天,超合同工期62天,已提供工期延误的相关证明资料。2018年5月2日,监理单位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但未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合格证明书。
5.资产交付情况
项目全部投资形成交付资产1 567 735.41元,占批复总投资2 434 800.00元的64.39%。
6.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2 434 800.00元。截至审计截止日,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合计1 500 0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 1 500 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61.63%。与投资计划相比,县级以下自筹资金未到位934 800.00元,资金未到位率38.37%。
(二)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审计组采用送达审计以及就地审计相结合审计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云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标〔2005〕5号)、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施工现场签证、竣工图、竣工资料等相关政策和资料对本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1.本项目竣工决算报审1 621 899.78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 567 735.41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54 164.37元,占报审金额3.34%。(详见附表1)。
2.本项目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3.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到位资金1 500 000.00元,支付工程款1 450 000.00元,项目货币资金余额50 000.00元,债权合计0元,债务合计117 735.41元,资金缺口为67 735.41元(详见附件2)。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项目批复投资为2 434 8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为 1 567 735.41元,与批复总投资相比,节约投资867 064.59元,占概算投资的35.61%。主要原因:概算批复内容未完全实施完成。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严格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认真执行了合同制、监理制等四项制度。财务管理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资金单独建账核算。但存在概算内容未完全实施的情况。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价款54 164.37元
建安工程报审金额1 621 899.78元。经审计,实际完成 1 567 735.41元,调整多计54 164.37元,占报审金额3.34%。调整原因为:
(1)多计工程量多计分部分项工程价款26 946.71元;
(2)高套单价多计分部分项工程价款1 410.00元;
(3)规费、税金、措施费等审减金额25 807.66元;
上述问题,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13〕918号)的相关规定不符。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的规定,宜良县环境保护局应对多计的工程款54 164.37依法整改。
四、审计建议
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对各种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的要求进行认真归档,防止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有关立项批文、设计、招投标文件、合同、监理、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重要资料的丢失,为竣工终验做好准备工作,最终顺利完成项目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