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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农业局大金穗集中办公楼修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27 11:40 发布人:宜良县审计局

宜良县农业局大金穗集中办公楼修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宜良县农业局大金穗集中办公楼修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楼修缮、附楼修缮、公共卫生间修缮、车库修缮、附楼加层、庭院及室外钢梯、水电安装工程,新增附楼(原培训中心食堂)改造,新增原二楼(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改造等。

1.项目立项及估(概)算批复

2016年9月29日,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45期会议纪要,“二十二、会议研究了县农业局《关于搬迁到大金穗集中办公的请示》(宜农请〔2016〕41号),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农业局搬迁至大金穗办公,请县农业局严格按照楼堂馆所装修规定办理。”

2.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

宜良县农业局委托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宜良县农业局大金穗集中办公楼修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云南金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       1 857 545.00元。

3.工程质量验收

   施工合同约定工期90日历天,补充协议中约定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8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完工日期为2017年10月8日,实际工期与合同工期一致。工程质量验收结论为“合格”。

4.资产交付情况

项目全部投资形成交付资产2 748 778.22元。

5.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批复中未批复概算投资金额。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合计2 684 880.00元,全部为自筹资金。因批复中未批复投资金额,实际到位资金与批复投资金额不具有可比性。

  (二)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审计组采用送达审计以及就地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施工现场签证、竣工图、竣工资料等相关资料对本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1.本项目竣工决算报审2 976 921.14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2 748 778.22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228 142.92元(其中:工程款191 262.92元,其它费用36 880.00元),占报审金额7.66%(详见附表1)。

2.本项目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零元。

3.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2 684 880.00元,项目货币资金余额0元,债权合计36 880.00元,债务合计100 778.22元,资金缺口为63 898.22元(详见附表2)。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严格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认真执行了合同制、监理制等四项制度,财务管理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资金单独建账核算,三公经费开支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此外,项目建成后,将宜良县农业局局属各站所、机关各科室整体搬迁至大金穗集中办公,发挥了大金穗宾馆资产的使用效益,更好地集中办公、集中管理。但存在投资批复中无概算金额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191 262.92元

本项目建安工程报审金额2 746 847.14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2 555 584.22元,调整多计191 262.92元,占报审金额6.96%。调整原因为:由于工程量多计、错计,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

上述问题,与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的相关规定不符。根据 《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以及《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依法整改......”的规定,宜良县农业局应对多计的工程款191 262.92元依法整改。

(二)多计待摊投资36 880.00元

本项目待摊投资报审金额230 074.00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93 194.00元,调整多计36 880.00元,占报审金额16.03%。调整原因为:装修窗帘制作费属于运营费用,不属于工程其他费用。

上述问题,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 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的规定不符。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作调账处理……”的规定,宜良县农业局应对多计工程其他费用36 880.00元进行调账处理。

四、审计主要事项说明

本项目无经批准的可研估算(初设概算)金额,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 748 778.22元,与估(概)算金额不具有可比性。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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